close
結婚登記新法5月23日上路 假日結婚登記需預約
自立晚報(記者蕭伯聰中縣報導)

結婚登記制將於5月23日上路,新郎、新娘一定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婚姻才有效,登記那天就是結婚生效日;縣府民政處昨日表示,新人若打算在假日結婚,意即結婚在假日生效,請事先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預約,以利辦理登記等作業。

台灣現行結婚制度係採取儀式婚,是由結婚雙方當事人在公開場合且有2位以上證人舉辦結婚儀式,即使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也不影響婚姻的效力。

不過,這項結婚制度從5月23日將改採登記制,從當日起辦理結婚登記者,應由結婚雙方當事人申請之,也就是新郎、新娘一定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,婚姻才有效,登記當天,就是結婚生效日,不辦理登記,就算在公開場合舉辦喜宴,而且也有2兩位以上證人,婚姻也是無效。

另外現行儀式婚,新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時,都是由結婚當事人自行備妥結婚書約,但登記制實施後,結婚書約是由戶政事務所核發。


結婚登記制是登記那天就是結婚生效日,1年有365天,民眾可以任選其中1天辦理登記,如果登記那天剛好遇到國定假日、週休2日,怎麼辦?縣府民政處表示,新人若打算在假日結婚,意即結婚在假日生效,可以採預約方式辦理,考量新人雙方戶籍地戶政機關機房作業需要,預約期限最好超過7天。

另外,結婚當事人如有重病住院醫療、在家醫療或矯正機關收容之特殊情事,無法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,得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預約申請登記期日,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得派員至該醫療機構、結婚當事人居住地或矯正機關,於結婚當事人表達結婚意思後,攜回結婚書面相關文件,當日辦妥結婚登記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extplay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